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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商丘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持卡就医的通告

    信息发布者:hasqyczj_7pqm4wkvxml
    2019-12-24 20:19:53   转载

        全市城乡居民: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河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迁云上线工作的通知》

    (豫医保办〔2019〕50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关于做好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群持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工作的通知》

    (豫人社电政〔2019〕13号)工作部署,商丘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于2020年1月2日起启用新信息系统。

    新系统启用后,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就医,必须持有社会保障卡,凭卡才能就医报销。为保证大家就医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必须持有社会保障卡,以备就诊时用。

    二、目前全市已有800多万名城乡居民办有社会保障卡,

    请已领过社会保障卡的城乡居民尽快找到自己的卡,以备就诊时用。

    三、没有申办过社会保障卡或者已经申办但没有领到社保卡的、或者原来有卡又丢失的城乡居民,可以通过两个途径办理社会保障卡:一是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商丘人社APP”微信公众号或关注“商丘市社会保障卡”生活号,进行新卡申办、老卡补办、制卡状态查询等;二是成年人拿携身份证或户口本、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携本人和监护人的户口本到本乡、镇、街道便民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服务窗口或到各县(区)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进行新卡申办、老卡补办和信息查询。

    四、我市从2019年12月25日起至2020年1月1日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停止办理全部业务,期间进行新系统测试、调试和数据结转工作,所有就医(包括门诊和住院)均不能进行医保结算,待系统恢复后才能进行结算,望广大市民谅解。

    五、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信息系统自2020年1月2日起启用。特此通告.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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